故事平淡但當中有愛

不可思議的,就跟對方一起生活一個月了。我覺得我們像一起生活,多過像談戀愛。

有個朋友曾經跟我說過,你沒談過戀愛,所以你不懂,熱戀中的人一天見二十四小時都嫌少。可是我們沒有這樣,大概也算不上熱戀吧?

我們戀愛的模式,好像很快就到了日常生活的模式。他跟我說,他現在把工作放第一,第二才是愛情。他說,如果我們要在一起,我就要體諒他,不能天天來見我。我總是跟他說,我也很忙的,你要見的時候要提早跟我說,不然我就另找節目啦。

一開始的時候,他總開玩笑的說,我把別人放第一,等到沒人了才想到他,或是被人放飛機了,才想到找他來湊位子。

但事實不是這樣,我變得一點都不自由了。我明明約了朋友,只要他一個短訊說來找我,我就馬上推掉人家。又或是他說來找我,我就乖乖在家等他。過了約定時間,我打給他,他說很累睡不醒不來了。我不是生氣他不來,而是我覺得自己變得不自由了。我不能像以往那樣,不用跟人家交待什麼,要走就走,要約誰就約誰。與此同時,我也想到他也失去了自由吧?他說不會。

他第一次跟我告白說,他第一次看我燒飯做菜就被我吸引了。 因為他一個人在外12年了,而我讓他有家溫暖的感覺。

很多時候,我們就只是在家一起吃飯。有時我煮,有時他打包來。然後一起看《爸爸去哪兒》。一起笑一起討論。戀愛得很平淡,但卻也是我過去所嚮往的模式。故事平淡但當中有愛已經足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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