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結28

我知道我也老大不小了,已經到了家人催婚,朋友也都明示我不能再左挑右選的尷尬年齡。
也許對一些人而言,女生越老越貶值,但我卻好喜歡這個輕熟之齡。
走過了青春的懵懂之齡,與其說讓人情世故磨平了自己的尖銳,不如說應對態度去蕪存菁之後,我找到了一個比過去舒適的方式與別人投來的眼光對峙。
我想,沒有過去的歷練,就無法找到這份篤定,去堅持自己一貫的理念。
生存的形式不重要,關鍵是生活的姿態。這些事情,我真的是等到28歲才有所頓悟,並實踐於生活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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