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那麼討厭被人瞧不起的眼光

最近只要一看港劇《談情說案》,眼淚就會狂飆。也不是因為劇情很感人,或是林峰和楊怡的愛情很浪漫。刺激我淚水的是那間名校校長、家協,那班自稱上等、上流社會的人狗眼看人低。

從小到大,我們都不敢踰越,循規蹈矩做個乖小孩,就只為了不要被人看不起。那種感覺真難受的。因為不願辜負父母對自己的期待,所以我們得咬緊牙根撐下去。

青少年時期,很容易羨慕別人,對別人的眼光特別敏感,即使是一句無心的話,也會記在心里。因為自卑,所以把自己放在低人一等的位置,自覺自己是悲微的。

因為不想被人家看不起,而裝腔作勢,模仿別人的說話,把一些不是屬於自己的“砂煲拉藏”披在身,簡直是東施效顰,把自己弄到四不像,哭的還是自己。

我不敢說這幾年我有什麼偉大成就,是可以令人瞧得起或看得見。應該是年紀真的趨熟了,於是很多事情看開了,再也不想為別人的眼光而活。

當被別人嫌棄時,我也會自嘲說,啊,對啊,我就是這樣。我不會為了這些眼光不開心了,因為值得我去在乎的人已經填滿這些人的位子。

Comments

eleven said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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