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歲的定律

我小時候很喜歡追看《壹號皇庭》,也曾立志要當一名律師。中學時期,早就把當律師的夢想拋諸腦後。我嚮往並非是穿著律師袍上庭,好像很有型地滔滔不絕,而是嚮往著那些律師的生活。

在電視劇里,這些律師都有自己的家,開心的時候,一班朋友吃圍爐,BBQ;傷心的時候,兩人一起談心事,互相安慰。

我一直都很嚮往這樣的生活。靜靜的,但里頭有懂自己的人。

剛剛學妹給我讀了一篇《27的定律》,女人惧怕“27岁定律”,单从外貌上看,便已经“青春颓势无可挽留”了……27岁后,女人想找到比之前更好的男人,除了能力,更得靠运 气了。
很多女人会选择在27岁时跟男友说分手,他让她看不到未来,她已然不能再等。尤其,28岁,对女人,意味着衰老的开始。女人觉得自己在青春的底线时作了个正确的选择,但之后的现实往往朝着她意外的方向发展:27岁后,被她甩掉的那个男人会越来越出色;27岁后,原本出色的她却开始越来越贬值。

這簡直是在胡說八道。27歲是我最自主的年齡,  我終於圓了擁有一間房子的夢想,我才正要展開我小時候夢寐以求的生活。

偶爾做下蛋糕、餅干,邀請朋友HIGH TEA。偶爾買好看的電影,和朋友邊看邊哭。偶爾煮個燭光晚餐犒賞自己。偶爾泡個玫瑰花澡。雖然我還沒有搬進自己的房子,我幻想不下百次這樣的畫面,我會慢慢去追逐這樣的夢。

才正要開始的美好生活,怎會被27歲定律所牽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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