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過就會忘了來時路的辛苦
那年22歲生日,我訂了14個目標。4年過去,依稀只記得幾件事是我達到的,包括送自己一隻手錶、帶媽媽出國旅行(去年港澳遊)、找一張我中學時很喜歡的林憶蓮專輯(4年前一名網友幫我找到)。 前幾天,我去找了那篇文字出來。原來不知不覺,我已達到8個小目標。每年出國旅行一次(往年都有,今年呢?)、克服畏高症(我現在已經敢從飛機上望下去)、從家鄉出走到城市工作(我曾經以為我是無法走出來的)、每次出遊我都沒有忘記寄明信片給朋友、助養兒童(前年經濟寬裕)。 當時我給自己10年的時間去完成這些小小的目標,現在還有6個目標有待完成的。我要去西方國家一次(這個看來越來越渺茫)、學做我喜歡吃的蛋糕(雖然食譜已找到,但遲遲沒有下手)、坐熱汽球(今年去布城參觀,可惜沒有機會乘風而去)、30歲以後要換工,想當老師(可是,現在又覺得文字的路是自己一輩子要走的)、要和臉上的痘痘大戰五百回合(可是青春還是要留痕)。 24歲時,我又突發其想,洋洋灑灑寫了很多生命的想要。想嫁(嫁不出)、想流浪(離開家,算不算流浪?)、想擁有自己的家(明年吧)、想離開(真的離開家鄉了)、想拿個長假(有時做工好像度假)、想買架拍立得(買了魚眼)、想看舞台劇(常常去看)、想瘋狂買書(有台灣的學妹長期供應),還有很多很多想要的專輯(不買了)、想當老師(不當了)、想不為錢而憂慮(夠吃夠用夠享受)、想好好談一場戀愛(沒對象)、想好好午睡(遲上班,第二天可以睡很遲)、 想不務正業(文字讓我不務正業)、想收集幾米的精品(學妹常常送我)。 沒有太大決心和毅力一個人走很遠很遠的路,於是總是設給自己很短的路,很小的目標。看回過去時,才發現原來自己也一個人走了這麼長的路,一步一步的實踐自己的夢想。 我的人生像是一場馬拉松,盡管總是落後別人,優哉閒哉的一搖一晃的行走,花比別人長一倍兩倍三倍四倍五倍的時間,終究也會抵達目的地。 幸運一直在我手里,努力就能握緊我的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