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亮發光

我一直走在他的後頭,望著他的背影而行,讀他讀過的書,看他看過的戲,聽他聽過的歌…

他太優越了。做著比我還要多幾倍薪水的工作。我公幹去的是中港臺或東南亞,他公幹去的是英國澳洲美國。開著比我豪華的轎車。住的公寓比我還要高級。

我曾經以為我的際遇樣樣不如他,而注定了那永遠仰望的位置。就像寄生植物,無法創造,永遠往有養分的地方鑽。

在短短一兩年的時間里,我就在他的臉書下迷失了自己。

我住在Ken 3,20樓,一間只能置放三張單人床半的房間里,常常思索著一顆西瓜從二十樓摔往地上,會碎成什麼樣子呢?如果那西瓜是我的頭呢?

這想法時不時就在我腦里湧現,失去一個人,就宛如失去了生存的意義。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把自己的生存意義放在另一個人身上。可是,每當放工回家,我就只對著電腦訴說我的難過,自顧哭泣直到累了才睡去。

如果說人生必有一次遇到最低潮最悲微的時期,我希望那就是我的谷底,而如今我已從谷底慢慢地爬了出來。

弟弟在1314那天貼了陳奕迅的歌曲,誰人又相信一世一生這膚淺對白。我當時回他說,我也不是很樂觀的人,不過我相信所謂的美好,或許是好好努力,嘗試過了,最後結果未儘人意,但那過程肯定也有收獲。不要害怕受傷,它自然會有復原的方式。

因為我知道,再怎麼愛一個人,再怎麼不被一個人所愛,只要不是偏執狂,受傷的心自會痊癒。

那些日子,他的臉書再不是我追崇生活的方向。我讀自己喜歡的書,我聽自己喜歡聽的歌,我看自己喜歡看的戲,我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模式。

直到有一天,那人竟然跟著我的喜好去買書來看了。

過去除非他轉頭,才能看見我的存在,而現在我已經能大步地走在他前頭,讓他看見也能發光的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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