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烈女的一首歌

表姐的大兒子要送小女友情人節禮物,這等重大任務當然由我這個姐姐代辦。他說,他要買情侶衣和情侶鏈。我在車上碎碎念他一番,怎麼遲至今天才說要買,臨時要我上哪兒去找給他。

他撒嬌起來討好我說,阿姐,還好你是我阿姐,你是最好的,你一定會幫我找到的,你記住一定要幫我買……

他問,阿姐,你們女子喜歡什麼的?你的朋友送過你什麼?我怎好意思告訴他,我在中學根本不知什麼是情人節,直到我知道所謂的情人節,唯一一次度過的情人節,卻也是他跟我說我們只能當朋友的一天。

女子喜歡收什麼禮物,我真的沒有很多經驗。我唯一收過的情人節禮物是一個手提袋和一朵玫瑰花。表姐的兒子說,huh,姐你朋友這樣老土的,什麼年代了,還送手提袋。

也許性格太剛烈的關係,當不對的人送禮物給我,我會沒來由的抗拒。以前會直接退掉禮物拒收,現在未免讓對方太難堪,只要不太貴重的禮物,我都會收下,但是卻不會動它,任由它生塵。

表姐的兒子才十八歲,我已經二十六歲了,我的戀愛經驗那麼單薄,我是不是該挖個洞鑽進去避難呢?

天啊,情人節又要來了;這也是我家人對我大放闕詞的日子。去年有個搞社團的領袖知道我還單身,送了我和我同事一束花。那次的情人節是我第一次在父母面前揚威揚武,“我是有愛慕者的,只是我看不上眼而已”,這自抬身價的事不能常做,否則從來沒有特別男人踏進我家門,這謊言很容易被揭穿的。

前幾天我媽沒有忘記這件事,她問我今年要不要自己買玫瑰送給自己,假扮是愛慕者送的。聽了後,有點哭笑不得。除了善意的謊言外,我應該不會無聊到自己送花給自己,不過我前幾天在kl買了dkny的香水犒賞自己,情人節禮物,我也可以自己送給自己的。

這首歌的原唱是彭羚,剛剛上youtube查找,才知道有謝霆鋒和達明一派演唱的版本。

“那不愉快的 不算差的 不後悔的 不結果的 謹將這首歌向每一個男孩致意 從前陪著我一樣傻 不實際的 不見光的 不便說的 不記得的 祝我幸福快樂 我愛過每一個 請保佑我”


祝●我●幸●福●快●樂●請●保●佑●我

Comments

eleven said…
好吧~~~

我會叫老天賜一個雄性動物給你的。

你媽媽也真的很好笑,這招也給她想到,服了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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