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惜我不溫柔

今天我的上司這麼形容我“浪漫的人”。我聽了後目瞪口呆,勉為其難的笑笑,掩飾自己的錯愕(還有一點點的暗爽)。

我喜歡所有女性的特質,溫柔、體貼、甜美、可愛、漂亮、優雅、清純,只是我卻是生錯驅體的靈魂,我的身上除了容貌的女性特徵之外,幾所有女性的氣質都與我沾不上邊。

我穿著高跟鞋,從容不迫的走路,以為自己有了優雅。直到前兩個月,我和學妹去v鞋店試鞋,我穿著高跟鞋在鏡子前行走,試鞋的柔軟度,學妹一桶冷水的潑過來,“你可不可以不要這樣man走路?”

我受了刺激般,反應很大的重覆問,有嗎?有嗎?那怎樣才是女子走路應有的姿態?我到底怎麼了?我小時候到底是哪位仁兄教我走路,造就我無法如一般女子跨出搖曳多姿的一步。

前幾天,我和朋友去逛街,看到精美的明信片,我大剌剌的蹲下來,看看置放在架子下的明信片。朋友走了過來說,別這樣蹲,不好看。我傻傻的哦了一聲,很奇怪的扭著彎著身子遷就架子下方的明信片。

更久以前,每次我和廣告員同事吃飯,她總是喜歡笑我吃東西很像男子。我看著她將一小湯匙的食物放入口里,嘴巴咀嚼動作是很慢又輕的,好像怕咬痛食物。吃很燙的麵和粉,也絕不發出一絲聲響。

我以為只要慢半拍,就能醞釀我的女人氣質,然而那微小的習慣騙了自己仍不能瞞過別人的眼睛。

每次我和別人說起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會離開,甚至也沒有要任何分開的理由時,很多人都會驚訝以我的性格,為什麼不追問個明白。我沒辦法接受他說,我不夠女人,我不夠浪漫,我不夠溫柔,我不夠矯情。

盡管脾性、動作上豪邁、爽朗、粗魯,還好我還能在文字賣弄著那些浪漫的風情,讓文字也變得小鳥依人。

我喜歡他們這樣贊美我,溫柔、浪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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