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郵

說好不來這里過夜的,夜半三更W又摸黑狂打我的電話擾亂我的睡夢。W又喝醉了,每次上來這里,半醉半醒的抖出荒腔走板的故事。W說,性愛對象就像是集郵,你不可能永遠只收到30仙的小鳥郵票,偶爾也會有令人驚艷的收獲,足以讓你平凡的世界天翻地覆。
幾天後,他上來約了我見面。那天他朋友的喜宴在吉隆坡,盡管時間匆促,他還是跑來我工作的地方與我見面。我和E說起這件事,他尖酸的反問我是不是有集郵習慣,別人集的是首日封,我卻是集用過無法循環,又沒有價值的郵票。
我頓時啞口無語,那些我愛過的人,後來都變成我生活某種寄托。我們永遠無法分享快樂,卻只能在彼此發瘋時,充當彼此的耳朵。那感覺我說不上是好是壞,就像我中學迷戀的男生,直到現在他仍是我排在最後的消遣對象。再怎麼樣不濟,永遠有個人聽我說話。
我有時會恨自己,貪婪別人給我的溫暖。我真的只是懶惰開發更多友誼線,慣於依賴熟悉的人,那些許多成灰的舊事不必重提。抑或我要藉此顯示自己心胸寬闊,容得下任何人,做不成情人可以做知己?
他們會怎樣看待我呢?看在我夠可憐,淒涼,隨便抽點時間應付我這可憐蟲?他們又抱著怎樣的心態讓我自由的進出他們的生命呢?
我常常陷於這樣的矛盾,太用力對一個人好,我怕自己陷在原點走不出更大圈圈。我漸漸疏遠他們,不主動討好,也不出去獻媚。難過的時候,再也不打電話給誰,關起房來流淚一場,緩沖自己的情緒,而衝動垂死在紙巾上噁心的一團鼻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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