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我一生戳不破的謊言

k說剛剛接到一通顧客的電話,對方的聲音很有磁性,她快被迷倒了。我笑她花癡,還要跟她的男人打報告。她二話不說,就給了我她男人的電話,叫我馬上打去。

我竟然被感動,那樣的信任。兩個人要走多遠的路,才能建立這樣的信任呢?

畫家先生曾經問過我追求怎樣的感情,我說,愛一個人像在放風箏,他任由我隨處亂飛,但卻知道那根線牽在他手上。同樣的,我會給對方一樣的自由。

那前提是足夠的信任。不管對方做什麼,都會考慮到會不會傷害彼此的感受。

然而,總是有人用這句話提醒著我,天下烏鴉一般黑,你相信有任何男人不曾嫖妓嗎?難道嫖妓的男人就不愛妻子嗎?嫖妓後就不能與妻子扶持到老嗎?最重要的是,男人願意回來。為什麼明知道這種行為是傷害別人感受的,我們不去修正,反而要默默忍受,變相的去認同與支持?

我以前一直這樣相信,出去玩,沒關係,回來就好。然而兩個人的關係,為何非得要一方做出如此大的讓步?

如果夠愛,難道不是應該為對方著想嗎?在愛中的一次不忠,縱然原諒了,卻是百次的不容。這是從小三扶正的朋友告訴我的。那天,男人離婚前,又和妻子溫存了最後一夜,但是他卻撒謊去朋友家過夜。

友人又去檢查他的短訊,為了此事兩人鬧了小口角。那男人說我朋友不信任他,總是檢查他的短訊;朋友回說,如果你能給我足夠的信心,我還需要檢查嗎?

當和一個人共度餘生,不是為了要找個人來負擔自己的開銷時,漸漸的對愛的品質追求更高了。我寧願相信還有一些人願意這樣堅持的,總好過說服自己妥協一段名存實亡的愛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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