減法

他說,每個女生都想要有一顆TIFANNY,我說哪是啥呀?我都不認識它,想都沒想過要擁有它。

每次跟他逛街時,他總說,還好有我在他身邊,大男人單獨去逛這些店,多別扭啊。可若不是他帶去我逛,我想我也不會踏入這些名店半步。

我不看時尚雜誌,買不起名牌,也不羡慕別人擁有名牌。有次去新加坡的高級餐廳,我穿了一件很漂亮的裙子,卻拿了一個小小的牛仔布袋。我看來看去覺得很不順眼,就把整個袋子放入朋友的袋子。她笑了起來說,你這樣也可以啊?

我的朋友拿得起名牌,卻從不會因為我拿不起名牌,而看不起我。這樣的友誼,讓我不用充大頭追求名牌,也可以和他們結伴同行。

昨天訪問一名台灣從嫁到泰國美索的女子林良怒。她說三十歲之前,她的生活是增加法,追求潮流,買衣買鞋買酒,卻怎麼也填補不了自己的心靈;現在過的人生是減法,不斷減少身邊的欲望。

我當然無法無欲無求,今天還縱容自己買了件旗袍。近年來,鞋子少買了,都穿到掉頭掉尾,磨平了鞋底,外皮起了皱。衣服也少買了,連媽媽都忍不住問我怎麼都在穿舊衣。

前幾天聽到同事說注冊的時候沒有花,也沒有戒指,她和她的丈夫各拿著兩顆汽球到佛堂簽下互訂終身的契約。這事說不上浪漫,但卻單純的可愛。

從她身上我看見,沒有名牌,也可以活得自在。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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