熱氣陣陣撲面迎來,我受不了的睜開眼,已到半山了。我跟同行的朋友說,我很興奮哩。她們問興奮啥?我有七年沒來過金馬崙了。

表姐的千金那年才八歲,那年的我剛剛回到鄉下工作,薪水不怎多的我和吉隆坡的K結伴去金馬崙。K本來要帶姐姐的兒子,我則帶了表姐的女兒(這算是攀親嗎?),後來K姐姐的孩子不去,只有表姐的女兒跟我們去。

二十歲的我和二十一歲的K膽子不大,不敢駕車上去,只能搭巴士上。今天走在新路,開車的朋友說,寬多了。而那次我們坐的巴士慘慘舊舊的,司機踩盡了車油,巴士吱吱歪歪的,如蝸牛似的速度前進。

表姐的女兒沒兩下就問,姐到了沒有。我說還沒有。表姐的女兒又鬧,姐我要小便了。我和K相視一笑,很無奈的想了各種辦法,包括小在袋子,抑或小在礦泉水瓶。表姐的女兒不肯,笑著打我的手。時間又匆匆過了半小時,表姐的女兒幾乎都扭曲了臉,憋尿憋得抓狂。

 好不容易捱了近六七小時,我們才順利從吉隆坡抵達山頂。那時候我和K很瀟脫的,什麼功課也沒做,就連住宿也沒訂,真不怕露宿街頭的。

 金馬崙變了好多,大片大片的綠色光禿禿的,一點都感受不到高原的涼意。茶園的風光也不復猶在了,舊式的茶廠,被一座玻璃咖啡座取代了,少了原始的純樸,整山的恬靜變成滿室的喧嘩,一點都無法優雅起來的。

那個陪伴我旅行的伴K也不再隨我而行了,自從有了小男人後,她早已把我拋到九宵雲外了。這次的旅伴還是單身的,還有一位是戀了七年的朋友。我們三人都在“轟炸”她,她以為我們是“酸”她,其實並不然,能夠和一個人攜手七年真的不容易,友誼也如此。

看金曲獎時,張洪量一出來,我跟朋友說,若是和莫文蔚來一首廣島之戀,今天簡直是完美了。當莫文蔚一出來,我尖叫了起來,可惜張洪量不在狀態,差勁死了。朋友說原諒他老了,拉不起來了。人老了,就會被嫌棄了嗎?

凌晨十二時,我們走到星巴克去喝茶。那晚涼風習習吹來,我感嘆著身邊的人不斷的轉換,真想留住一個願意和自己相依為命,簡簡單單看時間的流動,等到皱纹都爬了上來,他仍會摸摸我的頭,和我相視而笑,不再讓我孤單走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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